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西民族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04月02日 08:46  点击:[]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集体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察。

充分发挥复试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的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二)坚持科学选拔。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确保

招生质量;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科学设计、政策透

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

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各招生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做到“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2.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按照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标准遴选命题教师、复试专家、助理及志愿服务等各类复试工作人员。

4.负责分组、分类、分角色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5.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6.提出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7.按规定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信息的公开以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8.负责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和善后处理工作以及应急事件及时报告工作。

9.负责复试的考务工作,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各环节记录。负责做好复试录取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

领导小组应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行为,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组长由本级党组织书记担任,纪委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2.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调剂、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过程。

3.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4.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依规受理考生的申诉、举报、投诉等事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查处和移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数学学科拟招生50人,物理学科拟招生20人。实际招生指标以上级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招生计划调整。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对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做调整,同时报

研究生院备案。

第四章 调剂

我院分批次安排复试。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第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考生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和标准一致。

第三条 调剂要求

)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3.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为1:1.5-1:3

4.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序号

计划余额门类

计划余额一级学科/类别

初试门类/一级学科/专业要求

1

07)理学

0701)数学

0701数学

2

07)理学

0702)物理学

07理学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的专业。

复试名单确定。按调剂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由学院通知考生复试。

 

第四条 调剂程序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一)公布调剂信息

1. 在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公告。

2. 考生提前了解学校招生政策,查询相关调剂信息。

(二)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为14个小时,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调剂相关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选拔调剂考生

调剂志愿填报通道关闭后,各学院学科调剂考生选拔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研究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四)学院复核调剂名单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建议的调剂复试名单进行复核,并报学校批准

(五)学校审核调剂名单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报送的调剂复试名单。

(六)发送复试通知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调剂复试名单,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填报调剂志愿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七)回复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4-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

(八)公示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九)确认待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4-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确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关于放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报招生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后,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及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避免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规定时间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

4.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第五条 调剂遴选原则

(一)初试内容相同的遴选原则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内容完全相同(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考或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且考试科目代码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初试内容不同的遴选原则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内容不同的调剂考生,因各招生单位自命题难度差异,不以初试总分简单进行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应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第六条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考生。

各招生学院对照调剂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考生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应在4-12小时(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如果招生学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章 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学校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须配合进行;同时,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本科考生(须在20249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①须提供证明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1份: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②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1份。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份(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原件须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拟录取承诺书》原件1份(亲笔手写签名)。

9.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1份。

特殊材料:

1.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核查: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户口本(户主、父母和考生页)复印件1份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1份;《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适用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1份。

2)在职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户口本(户主、父母和考生页)复印件1份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1份;《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适用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1份;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原件1份;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发放工资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原件1份。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接受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 缴纳复试费

180元/人(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缴费方式:使用微信扫描学校财务处生成的二维码。

(三) 学院审查

时间:202441015:00-17: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创新楼一楼大厅

对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及时退回,考生应及时补充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复试过程中将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学科复试小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第八条 复试方式及安排

(一)2024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安排

事项

地点

时间

候考室

复试专业

笔试
常微分方程)

学友楼203

4月11日9:00-11:00

/

数学

笔试
材料力学)

学友楼508

4月11日9:00-11:00

/ 

物理学

面试小组(一)

创新楼301

4月11日14:00开始(请所有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

创新楼八梯

数学

面试小组(二)

创新楼401

数学

面试小组(三)

创新楼204

物理学

面试小组(四)

创新楼七梯

物理学

第九条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业务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应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职业发展的潜力。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综合一贯表现。

(二)业务考核

1.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

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院命题并组织考试,不得补考。考试科目以《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

综合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

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7)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

第十条 成绩计算

(一)初试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按初试总分计算

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加分值)/5

加分值:指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获得的加分值,下同。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面试=(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面试教师人数);

(三)总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同一批次考生,按照一级学科,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1)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录取时,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拟录取人数应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数内,不得超指标。

第十二条 候补与补录

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各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100%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订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2.定向就业在职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广西民族大学,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1)在读期间,不得变更和解除定向就业协议。

2)毕业时,在职考生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回签订协议的少数民族地区地区,应届本科毕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就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撤销授予的学位。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制作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考生的学籍档案等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第十四条 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复试任何一项(包括专业素质、实践环节、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科目、复试成绩)成绩未达60分的。

体检不合格的。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

未经公示的。

第十五条 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一)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第十七条 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第十八条 入学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享受初试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联系、监督方式

学院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院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771-3265620 电子信箱:1739600549@qq.com

纪委办联系电话:0771-3264782 电子信箱:303762284@qq.com

第二十条 违纪处理

考生违纪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第七章 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我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

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笔试注意事项

附件2:面试程序

 

 


附件1:

笔试注意事项

 

1. 所有考生应当全部安排在安装有监控设备的考场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个考场一般安排30位考生,每个考场须配备至少2名监考员。

2. 监考员应在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统一规则安排考生座位,认真清理教室,确保每位考生座位周围无书籍、资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物品。

3. 监考员注意加强核对考生本人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检查,在开考前应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严防替考等各类考试舞弊行为。

4. 监考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制止违纪作弊行为;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和影响考生答卷的事情(如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聊天、抄题、做题、念题、串岗等);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和内容。

5. 考生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每场考试开考前20分钟开始进场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检查等。考试违禁物品应当统一存放在考场内指定的地点。

6. 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必需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字迹签字笔、铅笔、小刀、橡皮、绘图仪器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7. 考生入场后,应当对号入座。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8. 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出场的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9. 终考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上卫生间。考试过程的其他时间段,考生若要求上卫生间,每次只能允许一名考生前往,并由一名监考员陪同。

10. 考生如遇试卷、答题纸(卡)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印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监考员不得作任何解释。

11.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监考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做好取证工作。如考生影响考场秩序,可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处理。

12. 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应当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剩余时间。

13. 考试结束时,监考员应逐一收取考生的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材料,检查核对考生所填写的姓名、考生编号是否准确。经监考员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4. 监考员应及时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在考试结束后与答卷一并交给所在学院指定的答卷管理人员。

15. 监考过程中若发现考试违纪和作弊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取证,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违规考生记录表》,同时制作《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并应当及时将《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考生。所在学院还应在当天内将《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违规考生记录表》和有关情况上报研究生院。

16. 各学院应当及时拷贝并妥善保存考场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博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的考场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为考试结束后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的考场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为考试结束后3年。


附件2

面试程序

1.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者作缺考处理。

2.面试

1)个人自述:主考官请考生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实绩、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同时宣布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进行英语听说测试

考生根据考官提问,用英文进行回答。考官宣布英语听说测试结束后进入下一环节。

3)抽题:考生从题箱内抽取7道试题。

4)回答试题:考生选定5道试题,主考官宣布答题时间,考生回答。考生回答时,考官可采取导入的方法逐步深入地向考生提问。

4)临时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官可请评委临时提问。

5)考官打分:提问完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现场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

6)考生面试成绩由复试秘书、监督员审核并签字。

7)考生退场: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已面试结束的考生不要将面试内容告知等候面试的考生,学院还须安排专人将已面试完的考生与等候面试的考生隔离,并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8)公布得分:于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公布成绩。

每位考生英语听说测试和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Previous:关于举办2024年广西民族大学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Next:广西民族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