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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转专业细则

2025年03月10日 21:19 曾忠胜 点击:[]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民大发〔2024〕46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下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25〕22号)精神,结合数学科学学院实际,制定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度转专业考核与录取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校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书记和院长担任双组长,成员由学院其他领导、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转专业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负责确定各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负责审核各专业考核录取结果,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成立各专业考核小组,小组人数3-5人,包括材料审核员、记录员、监督员。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担任。

二、申请资格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资格要求

1.在读大一全日制本科生。

2.已按原录取专业培养进度完成了规定的课程且大一第一学期平均成绩≥75分。

3.无单科成绩不及格。

4.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入学以来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高考数学成绩≥105分,并且高考科目必须考物理。

(二)申请材料要求

1.提供高考成绩复印件及入学以来成绩单(可交电子材料);

2.个人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可交电子材料);

3.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主页下载)(只收纸质材料);

4.转专业材料必须于3月13日下午6点前交到创新楼308。

申请材料须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成绩评定具体规则及录取原则如下: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学院不予接收。

(四)综合考核的考察要点:

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认知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学习规划、综合素质、解决问题思路及已修课程学习情况等。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数学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3263172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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